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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对象 优惠政策 定价依据
G-01 票据挂失 为客户提供票据挂失服务 按票面金额0.1%收取,不足5元收取5元。 个人/公司 1.自2017年8月1日起暂停收取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挂失费。
2.自2021年9月30日起免收支票挂失费。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1号令)、《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省农信联社办公室关于调整银行服务指导价格的通知》(浙信联办【2014】144号)、《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G-02 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帐”字样的为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 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工本费均为0.4元/份。现金支票手续费为0.6元/笔;转账支票手续费为1元/笔。 个人/公司 1.异地支行(海宁、安吉、阿克苏)按当地标准执行(暂按0.6元/笔)。
2.自2021年9月30日起免收支票工本费。
G-03 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工本费0.48元/份;手续费0.6元/笔。 个人/公司 自2017年8月1日起暂停收费
G-04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工本费0.48元/份;手续费1元/笔。 个人/公司 自2017年8月1日起暂停收费
G-05 对公跨行汇款 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每笔1万元以下(含)5元/笔,加急5元/笔;1万-10万元(含)10元/笔,加急10元/笔;10万-50万元(含)15元/笔,加急15元/笔;50万-100万元(含)20元/笔,加急20元/笔;100万元以上,按每笔汇划金额的0.002%,最高不超过200元,加急按每笔汇划金额的0.0024%,最高不超过200元。 公司 1.工资、退休金、养老金汇划费2元/笔;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汇款免收汇划费。
2.自2021年9月30日起,单笔汇划金额10万元(含)以下的手续费打9折,优惠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3.信贷资金受托支付相关转账汇款免收手续费。
G-06 个人跨行汇款(含自助终端) 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每笔0.2万元以下(含)2元/笔,加急2元/笔;0.2万-0.5万元(含)5元/笔,加急5元/笔;0.5万-1万元(含)10元/笔,加急10元/笔;1万-5万元(含),15元/笔,加急15元/笔;5万元以上,按每笔汇划金额的0.03%,最高不超过50元,加急按每笔汇划金额的0.036%,最高不超过50元。 个人  
G-07 未在银行开户的汇款 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按汇款金额的0.5%,最高不超过50元/笔。 个人  
G-08 农信银通存 依托农信银业务系统开办的全国通存通兑业务,实现了全国范围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个人客户跨省、市实时办理现金存款、现金取款、资金转账和客户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现金通存按汇款金额0.5%,最高不超过50元/笔;转账通存0.2万元以下(含)2元/笔,0.2万-0.5万元(含)5元/笔,0.5万-1万元(含)10元/笔,1万-5万元(含)15元/笔,5万元以上,按每笔汇划金额的0.03%,最高不超过50元。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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