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0日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向本行申请关联客户统一存量授信21.9亿元。因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故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为本行关联方。
本行与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客户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其他借款人的同类授信;本行与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客户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按照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结合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授信由总行营业部、宝善支行、转塘支行、萧山支行、四季青支行和公司金融总部调查上报,风险合规部(授信审批中心)审查,贷审会审议,经行长、董事长审批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中,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集团客户合计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符合监管要求。
特此公告。
杭州联合银行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