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向本行申请关联客户统一存量授信21.95亿元,其中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信10000万元、杭州金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授信30000万元、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授信50000万元、杭州云栖智慧视通科技有限公司授信500万元、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授信20000万元、杭州金投云商科技有限公司授信5000万元、杭州交投物资有限公司授信50000万元、奥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授信35000万元、浙江奥展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授信15000万元、心有灵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信2000万元、杭州拾贝优选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授信2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
因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故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为本行关联方。
本行与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客户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其他借款人的同类授信;本行与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客户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按照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结合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授信事项由本行总行营业部、四季青支行、转塘支行、宝善支行、萧山支行调查,经风险合规部(授信审批中心)审查,报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经行长、董事长审批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中,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集团客户合计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符合监管要求。
特此公告。
杭州联合银行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