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2023年05月30日

           根据企业申请,经本行内部信贷审批,本行拟调整杭州东恒石油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授信额度。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东恒石油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根富,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580号,注册资本10050万元人民币,现股权结构为赵建荣出资94.98%、杭州东方纺织厂出资4.77%、周先月出资0.25%。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杭州东恒石油有限公司为本行股东,目前持股比例为4.36%,且赵建荣先生为本行董事。至2023年5月25日,本行对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风险敞口授信24亿元,关联交易金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6%。

      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符合相关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其他借款人的同类授信,本行与杭州东恒石油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三、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规定,本次授信属于重大关联交易,经党委会讨论,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批同意,关联董事赵建荣因关联关系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行独立董事已书面出具独立意见,流程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本行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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