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2日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我行自2021年9月30日起,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汇款(柜台渠道)手续费调整为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收费标准 |
适用对象 |
优惠政策 |
G-01 |
票据挂失 |
按票面金额0.1%收取,不足5元收取5元。 |
个人/公司 |
1.自
|
G-02 |
支票 |
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工本费均为0.4元/份。现金支票手续费为0.6元/笔;转账支票手续费为1元/笔。 |
个人/公司 |
1.异地支行(海宁、安吉、阿克苏)按当地标准执行(暂按0.6元/笔)。 2.自2021年9月30日起免收支票工本费。 |
G-05 |
对公跨行汇款 |
每笔1万元以下(含)5元/笔,加急5元/笔;1万-10万元(含)10元/笔,加急10元/笔;10万-50万元(含)15元/笔,加急15元/笔;50万-100万元(含)20元/笔,加急20元/笔;100万元以上,按每笔汇划金额的0.002%,最高不超过200元,加急按每笔汇划金额的0.0024%,最高不超过200元。 |
公司 |
1.工资、退休金、养老金汇划费2元/笔;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汇款免收汇划费。 2.自2021年9月30日起,单笔汇划金额10万元(含)以下的手续费打9折。 |
详询96596或我行各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