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办指南

    2013年05月30日

      对下列需要提供的复印件请用A4复印,并随申请表一并提交发卡机构或辖属受理网点。

      一、 申请条件:

      1、 主卡申请人须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 主卡申请人须有正当职业,且收入稳定。或者虽无固定职业,但有稳定收入来源。

      3、 主卡申请人还可以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申请附属卡。

      二、 填写说明:

      1、 为保证顺利申请,请完整填写申请表内各项目,这将有助于加快您的申请处理,提高您的信用额度。

      2、 为避免识别错误,请您用钢笔或签字笔清楚、完整地以正楷字体填写,为确保信函准确寄送,请详细填写相关地址。

      3、 如仅申请附属卡,请填写“您的附属卡申请人信息”项所有栏目,最后请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申请人均在“声明及签署”项中的签名栏上签名。

      三、 证明文件:

      1、 主卡、附属卡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必要件)

      境内居民: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或军官证复印件。

      境外居民:港澳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供《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外籍人士应提供有效护照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居留证复印件。

      2、 其他主卡申请人证明文件(有助于对您的资信评定)

      工作证明文件: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收入证明文件: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原件、银行代发的工资记录、所得税缴款凭证复印件、养老保险、公积金缴纳证明等;

      财力证明文件:自有房产证复印件、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我行定期存单复印件等;

      其他证明文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896596

      四、 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客户可至我行任一网点填写申请表;

      2、客户递交亲笔签名的信用卡申请表、身份证件及相关资信证明;

      3、受理人受理后上交杭州联合银行银行卡部;

      4、银行卡部经过审批——省联社制卡发卡——客户启用;

      5、客户收到信用卡后,可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96596启用卡片、设置支付密码;

      6、客户也可凭身份证件和信用卡,在全省任一农信系统下的网点对信用卡进行启用、改密、密码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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