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
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业务特点:客户可用于支取现金(现金支票),或用于全国范围内客户之间的资金结算(转账支票),资金通过人行的同城交换系统进行清算,结算费用低廉,资金到帐时间短。
适用对象:所有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同意开立账户的中小企业及个人结算。
电子汇兑(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
指跨系统各行际间通过资金清算系统进行全国异地资金的汇划。
业务特点:可实现全国范围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实时到帐结算,通过人民银行的支付系统划转资金,安全高效。
适用范围:所有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同意开立帐户的中小企业及个人结算户。
霍邱联合村镇银行版权所有 皖ICP备14016475号 地址:安徽省霍邱县蓼城西路粮油交易中心大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66-96592
皖公网安备34152202000159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